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相关条款,学生本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,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《休学申请表》或《保留学籍申请表》(此表针对于参军入伍学生)→提交符合休学或保留学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(如因病休学的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,并提供经太阳成集团医院复核的证明原件;参军入伍的学生需提供应征入伍证明原件等材料)→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学院公章后,将《休学申请表》或《保留学籍申请表》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→教务处批准后,学生到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/保留学籍通知单,并按要求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离校手续。
公派出国留学的学生在获得公派出国(境)交换资格后,需按国际交流合作处相关负责科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派出手续,详细可见国际交流合作处网http://oiec.hunnu.edu.cn/ShowDocument.aspx?ID=821.